e04 超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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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e04 超悲哀的 [ 火力全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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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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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把 民主 愛台灣' 喊的震天響的人
搞出那些 狗屁事'...跟義和團 口喊 反清復明 有啥不同
+1
越是把 民主.自由. 愛台灣' 喊的震天響的人
通常都是這種貨色出賣台灣
-
馬英九喊出「我愛台灣我要核安」 盼與大陸進一步合作| 頭條 ... - 今日新聞
2011年3月23日 –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在日本福島核電廠引發核災後,國民黨今(23)日下午首度召開中常會,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會中喊出,「我愛台灣我要核安」,.Goolgle 一下馬英九 自由 民主..2450000 項結果馬英九時代來臨「民主、和平」為中心
馬英九就職演說明確指出民主、自由、法治等價值觀是解決兩岸主權爭議的關鍵,唯有中國大陸繼續走向民主憲政體制,始能確保海峽兩岸長期的和平發展。 五月二十 ...
國民黨說了60多年的愛台灣..........卻有人偏偏視若無睹
還公開包裝成寶島........但卻被郭冠英這廝一句鬼島給推翻
到底哪一個才是這類人的真正想法.......
黨國遺毒還真不是蓋的..........呵呵
華山派~令狐沖
評價:+5-0
帳號:yuki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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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哈哈~級品杯具又出現啦
真是一搭一唱好夥伴~哇哈哈哈哈
讓我想到那個甚麼勇的,和那個渣某,咦~叫甚麼....忘了
長太醜了記不得~哈哈哈哈哈
滿腦子仇恨~好杯具喔~哇哈哈哈哈哈
Ju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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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華山派~令狐沖(yuki0715)
哇哈哈哈哈~級品杯具又出現啦
真是一搭一唱好夥伴~哇哈哈哈哈
讓我想到那個甚麼勇的,和那個渣某,咦~叫甚麼....忘了
長太醜了記不得~哈哈哈哈哈
滿腦子仇恨~好杯具喔~哇哈哈哈哈哈
幫你貼一個[依法行政]的案子....你這麼弱,我覺得自己太殘忍了...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馮光遠響應「台北地院,我呸!」
- 正文
- 網友評論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貪汙罪不成立。外界多認為,一審判決對林益世較為有利,未來他還有機會聲請發還1420萬元。作家馮光遠看不下去,2日在臉書響應朋友發起的「台北地院,我呸!」活動。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民眾痛批。(圖/東森新聞提供)
林益世涉嫌喬事收賄6300萬元,扣掉3300萬元不法所得和罰金1580萬元,還剩下1420萬元。台北地院表示,目前林尚未聲請發還1420萬元,未來林聲請發還將「依法處理」
他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大打「簡樸牌」,自稱夫妻倆住在9坪大的套房,還表示當初特偵組來搜索時以為走錯了,跟妻子彭愛佳還會討論要買100元還是10元的削鉛筆機。

▲2007年林益世騎著小棉羊,載著當時首度參選總統的馬英九沿街拜票。(圖/東森新聞提供)
根據林益世去年申報財產資料,他在高雄鳳山還有3筆不動產,夫妻倆雖然企圖扭轉外界的觀感,但法院認定林家仍有高達1580萬元的存款來源交代不清,且林益世另涉其他弊案,恐難改變貪汙的形象。
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已聲請發還600萬元,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日表示,因承審法官紀凱峰休假出國,等他上班後才會討論是否發還。
審判長吳秋宏表示,面對外界質疑會尊重並虛心接受各界批評。他強調,林益世只影響民間企業的締約行為,請託對象也非公務員或公務機關,這些請託行為不屬立委或秘書長的職務範圍,因此無法構成貪污罪。
原文網址: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馮光遠響應「台北地院,我呸!」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2/200063.htm#ixzz2S6zMRg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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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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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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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華山派~令狐沖(yuki0715)
Ju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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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杯莫停(anmin243)
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 結果咧? 那人說話像放屁, 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 氣壞身子不划算, 你也知道, 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 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 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 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 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 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 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 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 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 若不是真看不下去, 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華山派~令狐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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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杯莫停(anmin243)
引言:
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
結果咧?
那人說話像放屁,
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
氣壞身子不划算,
你也知道,
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
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
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
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
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
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
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
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
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
若不是真看不下去,
我也懶得上來。
哈哈哈~老哥,我怎麼可能生氣,我是開心嘞,對於那一小撮極品杯具,千萬不能太認真
太認真就~哈哈哈哈哈,級品杯具們說的話哪能當真,大聲的給他笑一笑就好啦,其實喔,級品杯
具們沒去當政客才可惜呢,您說是吧,這一小撮的級品杯具們,才不會承認識他們把台灣的水平
拉低的呦,級品杯具們,可是對自己感覺特別良好的喔~哈哈哈
PS:老哥您上來給他用力的笑,你要不笑他們,級品杯具們可是會愈來愈囂張的呦
還有極品杯具們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特別會坳,超級無敵大坳客,千萬不要跟他們認真
還有那一小撮級品杯具們,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po一些不知道哪裡來的資訊,好像他們po的都是千真萬確,別人po的資訊都是有問題的,所以囉.....千萬不要.................太認真,哈哈哈哈哈
華山派~令狐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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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酒會害死人(benlin0228)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華山派~令狐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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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哈哈~級品杯具又出現啦
真是一搭一唱好夥伴~哇哈哈哈哈
讓我想到那個甚麼勇的,和那個渣某,咦~叫甚麼....忘了
長太醜了記不得~哈哈哈哈哈
滿腦子仇恨~好杯具喔~哇哈哈哈哈哈
幫你貼一個[依法行政]的案子....你這麼弱,我覺得自己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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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貪汙罪不成立。外界多認為,一審判決對林益世較為有利,未來他還有機會聲請發還1420萬元。作家馮光遠看不下去,2日在臉書響應朋友發起的「台北地院,我呸!」活動。

▲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民眾痛批。(圖/東森新聞提供)
林益世涉嫌喬事收賄6300萬元,扣掉3300萬元不法所得和罰金1580萬元,還剩下1420萬元。台北地院表示,目前林尚未聲請發還1420萬元,未來林聲請發還將「依法處理」
他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大打「簡樸牌」,自稱夫妻倆住在9坪大的套房,還表示當初特偵組來搜索時以為走錯了,跟妻子彭愛佳還會討論要買100元還是10元的削鉛筆機。

▲2007年林益世騎著小棉羊,載著當時首度參選總統的馬英九沿街拜票。(圖/東森新聞提供)
根據林益世去年申報財產資料,他在高雄鳳山還有3筆不動產,夫妻倆雖然企圖扭轉外界的觀感,但法院認定林家仍有高達1580萬元的存款來源交代不清,且林益世另涉其他弊案,恐難改變貪汙的形象。
林益世母親沈若蘭已聲請發還600萬元,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日表示,因承審法官紀凱峰休假出國,等他上班後才會討論是否發還。
審判長吳秋宏表示,面對外界質疑會尊重並虛心接受各界批評。他強調,林益世只影響民間企業的締約行為,請託對象也非公務員或公務機關,這些請託行為不屬立委或秘書長的職務範圍,因此無法構成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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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 結果咧? 那人說話像放屁, 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 氣壞身子不划算, 你也知道, 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 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 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 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 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 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 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 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 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 若不是真看不下去, 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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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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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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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 結果咧? 那人說話像放屁, 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 氣壞身子不划算, 你也知道, 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 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 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 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 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 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 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 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 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 若不是真看不下去, 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華山派~令狐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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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更最大的受益者是建商,參加都更的住戶鮮少會留在原地住新房!
大都拿錢走人,最後在中永和,三峽,土城或汐止購屋,再重新繳貸款!
建商在新建的大樓裡再坐地起價!
也許再過十幾二十年後,因人口的流失,臺北市會失去直轄市的資格也說不定!!![]()
看看這篇論述
住戶鮮少會留在原地住新房
你參加過都更嗎?(我參加過,而且房子已經蓋好了,當初要不是一樓的極少數爛咖,早十年前已經蓋好了)請問你的鮮少比例是怎樣算,才算是鮮少,至少我知道,我家原來那一棟八戶沒人賣耶
賣了士林的房子,只能在中永和,三峽,土城或汐止購屋,再重新繳貸款
你是台北人嗎?你了解這裡的房價嗎?
胡扯瞎扯~
就是標準的級品杯具們的代表作~真是笑別人的大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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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傻子自認為極品悲劇........
好一個傻不拉機的傻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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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引言:
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結果咧?那人說話像放屁,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氣壞身子不划算,你也知道,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若不是真看不下去,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炮的功力夠不夠..........你的屁股應該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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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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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傻子自認為極品悲劇........
好一個傻不拉機的傻屌........
哇哈哈哈~傻B自己對號入座級品杯具,這個頭銜是沒人敢搶哩
好一個蠢不拉機的~蠢屌,哇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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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結果咧?那人說話像放屁,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氣壞身子不划算,你也知道,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若不是真看不下去,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炮的功力夠不夠..........你的屁股應該最清楚
哇哈哈哈哈~只有腦袋長蟲的輪,才用屁屁思考呦
這個蠢問題,還是極品杯具的屁屁來回答喔~哇哈哈哈哈.......屁屁會思考耶...好神奇喔
級品杯具的強項還真不少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腦袋長蟲所以才要用屁屁思考~好口連喔,哇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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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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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小弟再次說明,當初通過這個法案,是不論台灣南北的立委都同意的,
且沒有藍綠之分,所以,不該只說是台北。
或許你覺得不合理,(其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但應該把目標放在修法吧,這比較實際,
這無關民主素養!
還有,拿當年納粹德國與現今台灣相比,
小弟覺得例子完全不同,
應該去了解當初的立法背景,
當初立這個法時,在報紙上我可沒看到反對聲音啊!
只能說是當初大家都沒想到,考慮不周全,
忽略了那極少數人的權益!
對一些思想有偏執狂傾向的人,還是不要太認真
哈哈哈哈哈
台灣真是奇怪的地方,少數要服從多數不適用在台灣
到底是誰悲哀呢..............哇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笑喔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形容了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就對了.......
看看台北市(首善之都)到處都是破房子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如果都更都要等到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同意
那我寧願不要這個~假民主
ps:那些極少數的少數人,絕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者,真是悲哀呀~好悲哀呀
哈哈哈哈哈哈
破房子???那又如何..........礙了誰了???
難道我可以認為你長的醜就逼你整形嗎???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有上過公民課的應該都知道這一句........但只知道利益的人會刻意裝瞎!!!
雖然法律已經支持了少數..........但少數一定還是要服從多數!因為這樣才叫做民主.......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假民主........???


哈哈哈哈哈
原來就算憲法已經保障了少數..........但不尊重多數就會被說成假民主,
嘖嘖.......這個論點真是好強
閣下的邏輯已打破法學界的認知了...... 
我不會說你悲哀......因為這二字已經無法加以形容
有人建議用靠杯或杯具來替代.......
超級好笑喔~哇哈哈哈哈哈
(更..怎麼沒有笑到肚子痛的圖嘞)
原來憲法是假的..........是不需要被遵守的
原本經由多數暴力及利益團體所立的法就有很大問題了.....
但偏偏執行的人又顢頇無能......
使的原本該雙贏的行政措施搞成全輸......
真不知道法制人員領了百姓的薪水都在幹什麼....... 
原來台灣現在已經變成只要立了法.....
就什麼都可以做了.......
哇哈哈哈哈~太好笑囉~哈哈
你就繼續屁,那我就繼續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傻笑??傻子只會笑??會笑的傻子??
你要承認..........我也不能說不
哇哈哈~有人自己會承認~自己是傻子耶,好神奇喔
果然腦袋長蟲的邏輯~特別級品~xx..................哈哈哈哈哈

傻子自認為極品悲劇........
好一個傻不拉機的傻屌........
哇哈哈哈~傻B自己對號入座級品杯具,這個頭銜是沒人敢搶哩
好一個蠢不拉機的~蠢屌,哇哈哈哈哈哈哈
酒會害死人
評價:+7-1
帳號:benlin0228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華山派~令狐沖(yuki0715)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引言:
有人在前面說不再回應,結果咧?那人說話像放屁,您還在這跟他氣得吹鬍子瞪眼,氣壞身子不划算,你也知道,就是有那一小撮人把台灣的水準拉低,試想,如果今天你在路上被瘋狗咬,你會咬回去嗎? 有人明明看起起來環境不差也受過教育,嘴上說得正經八百引經據典,結果走私夾帶也就算了,還光明正大在版上PO文愛現,這樣違法的事他做來還挺得意的,但是這種人講起法來還頭頭是道,說真的,他沒當法官或檢查官還真是浪費人才。 我知道我在這發言大概又要被炮了,若不是真看不下去,我也懶得上來。 謝謝你這麼厚愛.....

炮的功力夠不夠..........你的屁股應該最清楚
哇哈哈哈哈~只有腦袋長蟲的輪,才用屁屁思考呦
這個蠢問題,還是極品杯具的屁屁來回答喔~哇哈哈哈哈.......屁屁會思考耶...好神奇喔
級品杯具的強項還真不少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腦袋長蟲所以才要用屁屁思考~好口連喔,哇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