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紙箱值多少 ?? ... 94 秋家配紙箱
討論主題:一個紙箱值多少 ?? ... 94 秋家配紙箱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MR.C
評價:+156-0
失主稱價值1.5萬 遺書控逼認罪 檢否認
【都會、法庭╱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男子撿走金門高粱酒紙箱被告偷竊,上周檢察官開庭隔天,男子竟到失主門前喝鹽酸自殺,留下遺書控訴失主、警察及檢察官都會有報應!律師馬在勤建議,若有疑慮可要求提出評鑑,審視偵查庭錄音、錄影過程,查清是否迫於檢察官「認罪協商」壓力認罪。
高雄地檢署昨調閱開庭錄音,澄清檢察官並未說「只要你不認罪,就不能走出法院」等強烈字眼,反而是希望尤男只要了解,不能隨便拿走他人物品,就會以微罪名義不起訴,不料尤男卻自殺。承辦檢察官得知後非常難過,甚至哭紅雙眼。
失主家門前自殺
岡山警分局副分局長陳俊吉表示,七月中男子曾英洲(三十七歲)報案,指放門口曝曬的金門高粱酒空紙箱遭竊,曾報案後在住家附近尤天福(五十九歲,竊盜前科)的住處尋獲紙箱。八月中警方傳喚尤男到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本月二十日,尤男在長子尤森發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應訊,返家隔日上午,尤男就到曾男家門前喝鹽酸自殺,送醫仍在二十三日凌晨不治。遺書中控訴警察、法官(應為檢察官)及曾男,還載明「到法院也死、自殺也死,有錢生、無錢死!」尤森發強調,確實聽父親說被檢察官威脅「如果不認、不能回去喔」,希望檢方公布錄音、錄影過程。
曬紙箱非廢棄物
尤男四年前曾因竊取鐵條變賣判拘役三十天,後繳交三萬元罰金,此次卻選擇自殺的激烈手段,尤森發說:「家中收入比四年前更差,父親可能擔心再遭判刑無力繳款,才走上絕路。」
失主曾男在製作筆錄時曾說紙箱價值一萬五千元,鄰居獲知紛紛指摘曾男報案害死尤男。曾無奈表示,紙箱放屋外曝曬,特地用桶子架高,區隔紙箱非廢棄物,至於紙箱估一萬五千元,是根據該箱(民國九十四年)高粱酒目前市值判定。
警稱依規定送辦
金門高粱收藏家林宏銘說,該年份金門高粱酒不算少見,沒有紙箱雖對酒的價值稍有影響,卻有限,「早讓我知道,我送他一個(紙箱)就好」。
律師馬在勤表示,檢察官應訊過程應更為人性化,不應辱罵或以「認一認就沒事了」這類話威脅利誘被告認罪。岡山分局長劉勝源說,此案令人遺憾,但因竊盜屬公訴罪,「當事人提告,同仁依規定傳喚送辦。」
94年秋節家配紙箱
被撿去資源回收而已 ... 1 個紙箱 1 條人命吶 ... 
回應共 132 則, 第 3 / 7 頁
崇凱
評價:+210-0
mikeej
評價:+113-0
回應帳號:MR.C(mingray)
如果小弟是箱子的失主,雖然心裡很X,但小弟應該不會去報警,
一,價值的認定,通常只有擁有者最清楚!
二,一個不是鑲金的紙箱是很容易被人誤會他的價值!
三,會拿走的人,有可能是教育水準不夠,或生活環境不是很好過,跟他們計較,硬要講道理,反而顯的自己的同理心不夠,除非你能馬上改變對方的境遇(教育水準瞬間提高,生活馬上改善)!
四,小弟覺得不管是承辦相關司法人員,也有責任及經驗不足的地方,發生這種事,也不是殺人放火,深仇大恨,協調雙方私下喬一喬,該唸的唸一唸,幹麻還要搞到正式辦案?動不動就是公訴罪?
五,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發生憾事,對活著的人最痛苦(說起來,誰都沒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也不會想發生,更沒有惡意),所以大家還是盡量不要有過激的言論,避免憾事再發生!
另外建議金酒公司,外箱明顯處,也要標示紅字警語(最好國台語雙語)及市場行情價格,避免不知情的民眾,誤觸法網!
酒海無涯
評價:+46-0
遇酒則發
評價:+64-0
小蟑螂
評價:+101-0
回應帳號:mikeej(mikeej)
如果小弟是箱子的失主,雖然心裡很X,但小弟應該不會去報警,就算報了警.看到當事人從事的工作和環境如此也要跳到3.除非你比他還窮
一,價值的認定,通常只有擁有者最清楚!
二,一個不是鑲金的紙箱是很容易被人誤會他的價值!
三,會拿走的人,有可能是教育水準不夠,或生活環境不是很好過,跟他們計較,硬要講道理,反而顯的自己的同理心不夠,除非你能馬上改變對方的境遇(教育水準瞬間提高,生活馬上改善)!
四,小弟覺得不管是承辦相關司法人員,也有責任及經驗不足的地方,發生這種事,也不是殺人放火,深仇大恨,協調雙方私下喬一喬,該唸的唸一唸,幹麻還要搞到正式辦案?動不動就是公訴罪?辦案人員有績效的問題.有時候這種案子變成了他們的重要來源.非指單一事件而言.柿子挑軟的吃是常有的事.有些學法的真的是不通事務只認法不認情.而且他們身為專業人員所該負的責任應該最大.因為他們學問高又有公僕的身分.畢竟處罰從來就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五,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發生憾事,對活著的人最痛苦(說起來,誰都沒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也不會想發生,更沒有惡意),所以大家還是盡量不要有過激的言論,避免憾事再發生!
希望大家別再將箱子與人命畫上等號
ki
評價:+29-0
初入酒世界
評價:+76-0
忍
評價:+317-0
小哈仔
評價:+12-0
kmlyp9
評價:+142-0
大屁
評價:+23-0
敦敦
評價:+4-0
回應帳號:荒神(ko121782)
法律本身大部分是公平的.
不過主要還是要看判的法官.
只是台灣法律賦予法官的"解釋權"好像大到離譜.
有時候真的是
有錢.有權判生.
無錢.無權就該死.
像這個案子.
基本上算是明顯鄙窮的作為.
而且也不去求證一個箱子是否有有其15000的價值.
感覺有點像是.視窮如罪.草草了事.
竊盜罪看輕重,告不告己不是由當事人做決定(竊盜屬公訴罪),金額輕則先開簡易法庭,由檢察官及書記官進行雙方面的審問,最後再由檢察官決定是否提告.就如文章說的.
小案件而且不是故意的,通常都會做不起訴處分.......重點來了,是否檢察官在庭上說出那激烈的話語刺激到被告(整個流程因不提告,所以還沒到法官那邊哦).....開庭錄音的部份一定要讓家屬及社會大眾了解,或許就會了解實情....而不是高雄地檢署自行調閱說沒有提到激烈的話語.
庭上莊嚴肅靜,檢察官又高高在上(坐的很高
...)難免會說出過多希望讓被告知道事情對與錯的話語...或許是口頭教育,但老人家..個性都很硬......唉...就發生這件憾事....個人認為.....有必要針對檢察官再進行教育訓練(求好心切及多餘的話不必說)
認罪協商....???就是有證據...才會以被告身份出庭,就算不認罪,檢察官一樣也有權力可做起訴處分,機會教育成份較大.....
紙箱15K??放心.....之後民事訴訟庭上會看被告經濟及事實去做判決....價格原告自己喊爽的也沒用...只是也害到一個生命的結束.....
coco城
評價:+194-2
哥A
評價:+134-0
Boston
評價:+131-0
佐為
評價:+177-0
包子爸
評價:+29-0
回應帳號:MR.C(mingray)
看到這個新聞只有心痛!!!我家附近收回收的老人!!天天都會來幫我收紙箱!!因為從事印刷業!!所以廢紙很多!!我都固定留給一個阿伯!!因為阿伯很可憐!生了個有先天疾病的小孩後!老婆跑了!!所以只能帶這小孩四處收回收!!!!有一次他就問我:頭ㄟ!你買很多酒喔!不然那吳足多酒ㄟ紙箱!!我就笑笑跟他說!加減買啦!於是就順手拿一瓶100秋給他!!跟他說中秋節送你禮!!感謝你這麼久都來幫我回收紙箱跟廢紙!!讓我省了很多事!!阿伯一直跟我說歹勢啦!!我跟他說!俗俗的酒!沒啥咪啦!!看這他開心騎這他冒黑煙離去的三輪車.....心裡卻感到踏實!!!我想哪瓶100秋~送給他的價值一定高過那瓶酒本身的價值!!!
荒神
評價:+117-2
酒海無涯
評價:+46-0
回應帳號:包子爸(polpol88)
看到這個新聞只有心痛!!!我家附近收回收的老人!!天天都會來幫我收紙箱!!因為從事印刷業!!所以廢紙很多!!我都固定留給一個阿伯!!因為阿伯很可憐!生了個有先天疾病的小孩後!老婆跑了!!所以只能帶這小孩四處收回收!!!!有一次他就問我:頭ㄟ!你買很多酒喔!不然那吳足多酒ㄟ紙箱!!我就笑笑跟他說!加減買啦!於是就順手拿一瓶100秋給他!!跟他說中秋節送你禮!!感謝你這麼久都來幫我回收紙箱跟廢紙!!讓我省了很多事!!阿伯一直跟我說歹勢啦!!我跟他說!俗俗的酒!沒啥咪啦!!看這他開心騎這他冒黑煙離去的三輪車.....心裡卻感到踏實!!!我想哪瓶100秋~送給他的價值一定高過那瓶酒本身的價值!!!
~ 包子爸, 佛心~~
gogogo
評價:+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