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酒廠 控告金門皇家酒廠商標侵權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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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酒廠生產的金門高粱酒聞名兩岸,近來指稱同在金門設廠的「金門皇家酒廠」生產58度高粱酒,使用「金門皇家」等字在廣告中強力放送行銷;除此之外,金門酒廠認為金門皇家酒廠58度高粱酒,無論是在瓶身、酒標、外包裝都非常近似金門高粱。
「金門」之爭
金門酒廠勝金門皇家 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金酒認為金門皇家已侵害金門酒廠「金門」等商標,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主要針對金門皇家酒廠所使用的「金門」兩字,要求不能在酒類商品包裝、廣告中使用。
智財法院認定金門酒廠早在1952年創先使用「金門高粱酒」,長久以來行銷眾所皆知,已累積盛名。儘管金門皇家酒廠否認侵權,但金門皇家酒廠卻在廣告中,強調、放大了「金門皇家」的字體,智財法院認為這與金門酒廠的「金門」商標過於近似。
此外,金門皇家酒廠高粱酒的商品瓶身與外包裝,也均與金門酒廠高粱酒類似,金門皇家酒廠以及商標識別性類似於金門酒廠,即使多加了「皇家」兩個字,仍然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認,許多消費者會認為金門酒廠與金門皇家酒廠同出一源,或屬於關係企業。
因此,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金門酒廠勝訴,金門皇家酒廠必須停止使用「金門」兩字在酒類商品的行銷上,另外,包裝、廣告等也不能強調「金門」,全案仍可上訴。
「金門」之爭金門酒廠勝金門皇家 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金酒認為金門皇家已侵害金門酒廠「金門」等商標,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主要針對金門皇家酒廠所使用的「金門」兩字,要求不能在酒類商品包裝、廣告中使用。
智財法院認定金門酒廠早在1952年創先使用「金門高粱酒」,長久以來行銷眾所皆知,已累積盛名。儘管金門皇家酒廠否認侵權,但金門皇家酒廠卻在廣告中,強調、放大了「金門皇家」的字體,智財法院認為這與金門酒廠的「金門」商標過於近似。
此外,金門皇家酒廠高粱酒的商品瓶身與外包裝,也均與金門酒廠高粱酒類似,金門皇家酒廠以及商標識別性類似於金門酒廠,即使多加了「皇家」兩個字,仍然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認,許多消費者會認為金門酒廠與金門皇家酒廠同出一源,或屬於關係企業。
因此,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金門酒廠勝訴,金門皇家酒廠必須停止使用「金門」兩字在酒類商品的行銷上,另外,包裝、廣告等也不能強調「金門」,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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