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品酒網 p9.com.tw

英國香檳案 五十週年

發布日期:

五十年前,英國確立香檳一詞與其原產地均不可侵犯的案例,為往後類似紛爭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

這個案例為香檳業者集體控告 Costa Brava 葡萄酒廠商擅用香檳一詞命名旗下產品「西班牙香檳(Spanish Champagne)」,其判決結果在英國法律建立所謂的「廣義仿冒(extended passing-off)」概念,用以保護某一商品的既定產地與內容不受侵犯。

倫敦 Lee Bolton Monier-Williams 事務所律師兼製酒工會(The Worshipful Company of Distillers)會長 David Sills 當時便參與此一指標性的訴訟,並向 The Drinks Business 網透漏香檳非常需要一個足以保護其專用命名的法律條例,只是路途並不平順,他本人也不得不承認初步保護行動失敗,因為 Costa Brava 葡萄酒廠商確實在產品上標明來自「西班牙」。

儘管如此,1960 年 12 月 16 日判決出爐傾向香檳業者一方,法院認為 Costa Brava 葡萄酒廠商所指定的名稱提示香檳來自西班牙,是為不當標示,而法國香檳區的聲譽可能會因此受損,並於聖誕節消費旺季來臨之際,令葡萄酒廠商在 48 小時之內全面改換旗下氣泡酒的標籤。

時至今日,David Sills 持續為全球葡萄酒產區而奮鬥,他認為:「如果就此放手,你永遠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這就是非預期結果法則。」此外又針對香檳表示:「如果香檳一詞在印度或中國等其他國家被盜用,就會造成十分負面的影響。」
【全部新聞】 【我要回應此篇新聞】 【回應則數:0 篇】 【收錄此新聞】 【推薦】 【檢舉】

最新消息

所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