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酒有鑑賞期嗎?
討論主題:買酒有鑑賞期嗎? [ 火力全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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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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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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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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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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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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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晨光(wulawrence)
所以說你們之間的買賣行為是當面交易沒錯囉 只是後來你發現產地是菲律賓 而你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買呢 是否賣方有欺騙你的行為 而你不想要的原因又是如何 我想之間的原委只有你們賣賣雙方才知道 我們都是外人 既不是法官也不是消保官 而另一方是誰 也沒有見他出面說明 只看到版主的說法 而我想表逹的是 如果確實有面交 則應不符消費者保護法有關郵購及網購有七天鑑賞期的規定 而如果版主在這裡問 其實問再多也沒有用 這個年頭 大家幾乎都是利字當頭 玩酒的人很多都是這樣 所以要想玩酒 眼睛要利一點 心臟要強一點 口袋要深一點 否則不要來玩 東西看錯了 除非你買到的是假酒 可以受公評 否則要嚒認賠 要嚒再甩出去 不然能怎樣 大家在這裡打嘴炮一樣什麼用啦
酒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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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晨光(wulawrence)
這個例子.我不知道如果真要以消保法來裁決最後會是怎樣的結果.我建議如果kel看到這一篇.請他來解釋會有個比較確定的答案.
以下是我賣酒的經驗談.
通常客人從我店裡買酒.後來後悔.想退貨.就算超過1個月.我也會接受.超過三個月亦同.只有四種商品例外.一是黑牌.2是馬替是.3是高梁.4是宣尼斯.因為這四種商品假酒多.店家很難預測陌生客人會不會惡搞......
因為除了這四種商品外.所有都無條件接受退貨.於是.喜宴的訂單接的比同行多.而且她們也敢訂多.當消費者喜宴用酒只喝一點點.結果退一大堆.我們並沒有不悅的表情..於是良性循環.以後這消費者的家人或是朋友有人結婚.第一個想到的還是去我家買酒.因為沒喝.沒開封.都可退....
我知道有些同行.喜宴的訂單接的很少.原因可能是店的資歷不夠.可是.也有些店家一開始就不接受退貨.於是就錯失了一開始的商機...
我們是店家.所以想的是長久的生意.既如此.就必須与人為善.這是必然.如果只考慮只做一次的生意.這樣的店家必倒.
麥勾灣阿拉~金岔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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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勾灣阿拉~金岔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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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勾灣阿拉~金岔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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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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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麥勾灣阿拉~金岔ㄋㄟ(dfyueh)
民法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第 357 條
前條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於買受人者,不適用之。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 360 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
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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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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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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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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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清風明月(seastand)
小黃大大的法律見解很有意思唷 原來民法上物的瑕疵是可以在這個問題這樣解釋 現在另一位當事人已經跳出來了 而在此案例中要主張的物之瑕疵為何 是產地嗎 而版主的情形雖然很值得大家同情 但是也值得大家借鏡 就是買賣當下要看清楚 不要等到事後再來後悔 如果本案情形是買到假酒 那絕對可以告到底 而如果是嫌貨貴或是自己搞錯原產地 除非是賣方願意退 否則不管你要找民法或是消費者保護法 應該都不適用 我講話是對事不對人 我自己和朋友在買酒時也遇過類似的情形 不是所有的解決方式都是用法律來解決 也可以用其它途徑來處理 至於是什麼方式 每個人的背景及人脈不同 請自己去體會 還有請小黃大大在引用法律之前 先瞭解一下該法條的構成要件 勿自誤誤人 善哉善哉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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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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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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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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