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享瓶自製"酒標"之侵權問題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有關分享瓶自製"酒標"之侵權問題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Leica
評價:+48-0
帳號:leicam3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許多發起分享之朋友很用心將原廠酒標縮小彩印貼在分享瓶外,增加分享瓶之質感!! 惟此舉恐已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尤其是商標法為"非告訴乃論罪",不可不慎,以免因小失大!
小弟先前也有開過分享瓶,有前輩特別私訊提醒這個問題,於此分享給大家參考!!
補充說明一下,若是收到分享瓶的朋友,自製一份酒標貼在瓶上自己收藏觀賞,應可主張非商標使用及合理使用之範圍!不生侵權之疑慮!!
回應共 20 則, 第 1 / 1 頁
小桃紅
評價:+31-0
帳號:r121076269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侵犯到酒商商標權會很麻煩(尤其是外國廠商),
觀念不一樣,解釋不見得通,雖只是分享瓶,但仍有交易事實,
小心為上,不要惹上麻煩.
冀恩
評價:+50-0
帳號:jessicachi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冰郎
評價:+1806-2
帳號:orion0709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感謝前輩指點
小弟也想過以後改用文字版就好
避免產生侵權問題
Nat
評價:+48-0
帳號:nat72188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慢慢喝老牛
評價:+9-0
帳號:simon168
【私人訊息】
等級:大學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冀恩(jessicachi)
真的要小心,網路上有很多鴿子在釣魚,不是廠商抓,是保二的會主動捉,因為是刑法.
只要你是引用別人的商標而沒有授權.....Sorry....你犯法了!
有空去查查網拍,一堆人不小心只是賣個二手包就出事 !!!因為引用了人家的Logo.
抓這個最好抓,積分又高.他們會先把你的網頁copy下來,然後裝作買家,跟你買一份.
你寄給他.最後請網站提供你的ip,再從ip到你的ISP業者提供你的身份.最後會請檢察官開
搜索票來你家搜.....只要有找到東西,你就會被請回去喝茶.基本上.......一定會有事!
最後一定送法辦....然後他沒事啦~~~業績入袋.後面是你跟法官的事!
二大網拍已經是一堆鴿子在找業績的地方,各分局搶,保二在搶,有時候連派出所都搶...
搶到什麼程度~~~從花蓮四個人開車上來台北捉的都有~~~
會不會轉戰到這,也說不定!!!搞不好已經有人在潛水.....通常一個帳號大概只會用一次!
--------------------------------------------------------------------------------------------------------------------
鴿子們,有能力去衝一些大的,需要動刀動槍的...不然,捉小老百姓還帶槍出門哦!!
別在網路捉捉這些雞毛大的小事!! 給人看沒有啦~~~~~
中
評價:+243-0
帳號:chang58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小桃紅(r121076269)
你說的有些道理...!但是分享瓶內的酒也是他們家的酒.
用他們的商標也應該ㄚ...!
-----------------------------------------------------------------------------------
問題在:自大瓶分裝出來後.原廠沒有授權你.用他商標.裝小瓶去賣.
萬一你賣的不是他的酒呢..!故有問題...沒錯!!!要注意...!
自己製作自己看.就沒問題.
以後用打字貼上就好.不然比賽製作酒標.像是搞電腦製圖美工.也辛苦.!
冰郎
評價:+1806-2
帳號:orion0709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中(chang58)
vm63
評價:+24-0
帳號:vm63lin
【私人訊息】
等級:碩士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冰郎(orion0709)
小弟自留欣賞收藏的貼酒標交流分享酒友的用文字貼就好!
同意使用文字貼的方式+1
將美酒分享已屬不易,毋須再承擔風險
文字說明,文字說明,文字說明
king5888
評價:+132-0
帳號:p9king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冰郎(orion0709)
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
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
大頭蛋
評價:+11-0
帳號:jaysonshow
【私人訊息】
等級:碩士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冀恩(jessicachi)
守法觀念要有 只是抓這應該不符經濟效益 看有沒有管道 打個招呼及合法化
大大,抓這個的,是最好賺了,一次起訴就是一大串人,一個人和解金二三十,一串人加起來呢?
就有人專作這種小蜜蜂的,小弟就曾遇過,還好全身而退
冰郎
評價:+1806-2
帳號:orion0709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king5888(p9king)
看來..不管任何形式用寫的好像也會有事
網路上跑酒或分享酒也有事
明哲保身....建議以後不要開分享瓶最好的啦
Wnovell
評價:+103-0
帳號:novellno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邱大熊
評價:+113-0
帳號:chunwei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冰郎(orion0709)
荒神
評價:+117-2
帳號:ko12178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邱大熊(chunwei)
不過基本上適用於所謂非販售該產品時使用該產品標示或稱號.
例如明明不是使用瑞穗鮮奶的店家來打木瓜牛奶.
而在宣傳單或標示上使用瑞穗鮮奶.
時時真正的重點非是使用該標籤.
而是使用該標籤但並非該內容物才會觸法.
邱大熊
評價:+113-0
帳號:chunwei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荒神(ko121782)
不過基本上適用於所謂非販售該產品時使用該產品標示或稱號.例如明明不是使用瑞穗鮮奶的店家來打木瓜牛奶.而在宣傳單或標示上使用瑞穗鮮奶.時時真正的重點非是使用該標籤.而是使用該標籤但並非該內容物才會觸法.
荒神大您所說的這部份應不屬於著作權法部分
應屬於詐欺>>內容添加物不實
大鯨魚如硬要說商標未經同意擅自使用,頂多也只是商標肖像權的問題,畢竟賣的是[木瓜牛奶],非[瑞穗鮮奶]
荒神
評價:+117-2
帳號:ko12178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邱大熊(chunwei)
有時間去問一下真正的法律顧問或律師.
應該就會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邱大熊
評價:+113-0
帳號:chunwei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都不會有問題
就像台酒買貴洲茅台來勾對本身製造的台酒
說老酒沒錯、說台酒也沒錯、說茅台也沒錯、說台酒也沒錯
本身只是勾對用的
反正著作權法處罰的就是意圖仿冒進行獲利行為
如本身收藏都沒有問題
例如購買CD如複製一份複本另行收藏,非販售,也不會有事。
邱大熊
評價:+113-0
帳號:chunwei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荒神(ko121782)
看來我又多言了......
好吧...
多喝酒沒事...沒事多喝酒...
理性飲酒...酒前不開車...
荒神
評價:+117-2
帳號:ko12178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邱大熊(chunwei)
不過另一個重點是所謂解釋權的問題.
台灣法官很多是重利輕法.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殺人者有人權.被殺者毫無人權.
要是對方有權有勢又有錢.
自然就會獲的就有力的解釋權.
自己無權無勢自然就該死的說.
水水
評價:+487-1
帳號:st5203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Leica(leicam3)
原則上.只要不販賣是自己用 數量是個位數是還好 不會有問題 大大 這些問題我想要這些商標代理人提告才會成立 小弟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