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三空瓶組
討論主題:路易十三空瓶組 [ 白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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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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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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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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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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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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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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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游<font color="#FF0000"> 爭議賣家/請勿交易。 </f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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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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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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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五福(t111111)
未指出具體事實,而公然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這種行為使人難堪,足以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地位 ,因此刑法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又根據院字2033號解釋,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狀況。
另外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刑法 第 310 條 (誹謗罪)
一、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一項:普通誹謗罪)
二、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
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三百十條第三項)
例如:常見於部落格以文字攻擊他人或侮辱他人
ad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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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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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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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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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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