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全民的權力與利益 請詳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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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Fw: 不要為了目前的4塊錢的優惠去申請e-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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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寫了一堆,就是希望大家不 要為了目前的4塊錢的優惠去申請e-tag
等到遠通達到裝機使用率之後,之後大家在使用就會面臨無盡的手續費
圖片是01上的kaots大所製作,裡面有一點要再跟大家說明的,就是有關到遠通直營
店儲值免手續費是有期限的,等到時間到,不管到哪裡儲值都是要被收手續費的
已經貼或是辦好的朋友沒關係,不過還沒申請的朋友,我的建議還是先緩緩
還記不記得一開始遠通拿出來的是個使用紅外線的大磚塊,就是因為大家看到遠通的吃像太難看
一直讓它的裝機率無法達到合約的規定,在這種壓力之下才會有現在的免費E-TAG可以裝
其他理由我再打一次:
1.免費申裝的期限到年底,所以真的不用趕在6月底前申請,讓遠通的壓力更大些
2.E-TAG免費只限一次,如果貼在外面被撕掉,抱歉,自己再買一張,如果貼在車內壞了,抱歉,是你個人問題,自己再買一張
3.要使用要先儲值,等於先將錢送這種商人,不要多一個人500就好,如果使用國道的人數有500萬人,就等於先送 500X500萬=25億給這個慣老闆,先不要說這筆錢所衍生的利息都是被遠通拿走,這筆錢對他的其他企業來講好用多了,更何況,每台車上路後它又可以抽成(政府強逼人民預繳錢給"商人"賺利息+轉投資(全台用戶加總=好一大筆活存啊!!拿辛苦錢去交給"商人"錢滾錢,還要付"手續費"???)
4.現在的9折促銷是由高公局拿全部納稅人的錢來幫遠通做促銷,這樣沒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也不公平,真是哥倆好
5.現在儲值不需要手續費,等到時間過後,要儲值抱歉,先繳手續費(連遠通直營店都要手續費)
6.感應扣款失敗,抱歉,還是你個人使用的問題,如果你自己沒發現,逾期後,國家先罰一筆罰金,你還要給遠通處理的手續費(每站50,如果經過6站,那處理手續費就是300)
這麼爛的東西你想說那我不要用遠通就好,抱歉,僅此一家,沒的選,我實在是不瞭解法律
不過這麼搞真的沒有違反憲法有關人民行的自由嗎?
個人實在是很希望就換不能換掉遠通,但是收費方式真的不能修改嗎? 每月使用次數記錄下來,採月結,
可用信用卡或是轉帳處理,就可避免上述的問題,不過這樣遠通就沒有油水可以撈
我是台灣的公民,正常使用公共設施,還需要有這種費用? 說難聽一點,以上的費用都是應該由得標廠商吸收
為什麼還要由使用者來吸收,其實大部分的台灣人民都很可憐,很多事情都被無能的政府跟財團控制
但是這件事情就是因為全台民眾的自由意志,造成遠通裝機率一直無法提高,所以才會有一些對民眾有利的方案
所以我相信只要到6月底前的裝機率還是無法達到合約目標,我相信一定會有對全民更好的方案出來
雖然我無法期待換掉遠通,但是如果可以因為大家的堅持,讓全民拿到更多好處的話,我相信堅持是有用的
但是如果讓遠通順利過關的話,我們這群活老百姓就等著被財團好好的宰吧(它說什麼你都得接受,不然就會被嗆嫌OO就不要用啊)
那時候就真的沒人可以幫我們了,因為已經無法用違約(裝機率無法達成)來制約它了
不過如果E-TAG對於還沒裝的族友很重要的話,還是去裝一裝,以不要影響生活為主,以上只是我個人小小的任性
我會堅持到最後,我個人是覺得如果一定得事前儲值的話,不改月結,事後付款的話,那我是不會裝的,可能到明年就是上路完全沒折扣~呵呵~
發佈者: 忙國日報(八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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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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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張經理(csm582258)
身旁有一些朋友,曾兩次總統大選投投給 ㄚ扁,.....
之後兩次都投給馬...................................................
最近都被我虧,台灣現在會這麼慘都是你們害的, 投給 馬+扁 , 害了台灣10
多年,現在台灣的狀況只有用心痛來形容.
越有能力者不被重用,越無能者卻任高官........希望主政者不要再禍國殃民了.
RE...其實大部分的台灣人民都很可憐,很多事情都被無能的政府跟財團控制
白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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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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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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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張經理(csm582258)
YAHOO的新聞:未到合約需求的65%,交通部高公局表示,最快七月就會寄出處罰通知,按照合約規定,罰款要從去(101)年4月15日開始計算到今年6月30日,每天罰款50萬元,金額將超過兩億元。
說要罰就得罰喔~
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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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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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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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張經理(csm582258)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遠通電收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最遲明天寄出罰單,將要求遠通電收月底前,繳交新台幣2.2億元罰款。
高公局說,這筆罰款是追溯自去年4月15日起到今年6月底,每天罰款金額是50萬元,總計約2億2000多萬元。
根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今年6月30日,ETC的年利用率應達65%;不過,高公局檢視,實際只達42%,即使計算週利用率,也未超過60%。
高公局表示,雖然遠通電收從5月15日起,免費供裝ETC的新系統eTag,ETC利用率確實也快速提高,但仍無法達合約規定,在法理上遠通還是違約,高公局必須依法處罰。
遠通電收認為,去年提出的免費eTag全民ETC方案,已超出原合約範圍,而全民ETC方案就是在解決長期利用率問題,遠通正努力衝高利用率,現在日利用率最高已有58%,最後檢核時間應該是今年底。
遠通電收指出,公司投入eTag金額高於裁罰金額,到5月底,遠通已付出3.8億元,預估到年底達6.6億元。
遠通電收已針對罰款爭議,申請月底前召開協調委員會。高公局則說,依合約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最遲明天就會寄出罰單。1010717

(不怕娘娘在後面看.......)
請問前輩......是要繳什麼東西丫.......
無言 PS別說有罰錢喔 請問對那些人有差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