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訊與秀里程的差異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私訊與秀里程的差異 [ 火力全開 ]
回討論區列表鳥戲
評價:+45-0
帳號:gameofbird
【私人訊息】
等級:大學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私訊是好的,秀里程是不好的!!!
根據小弟最近得來的線報,新政府頗缺錢,勿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請大家小心小心!!!
如果小弟好心勸誡還不夠,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還是勸大家別再接力來接力去,接力是最不好的!!! 請好好地疼惜酒汁在木桶裡多年的等待,等待她和您的身體結合的那一刻!!!
另外,有站友提醒小弟獨厚威士忌討論區,因此小弟也到中酒區關照了一下
http://www.p9.com.tw/Forum/ForumTopic.aspx?Id=68125
再次提醒站友:理性品飲,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喝酒請搭計程車,搭計程車請勿毆打運將!!!
補上菸酒管理法:
第31條第一項: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第37條: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1.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2.鼓勵或提倡飲酒。
3.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4.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菸酒管理法
第57條一項二款:酒之販賣違反第31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款,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行為停止為止
第55條一項:違反第37條規定而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者,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之罰款,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回應共 22 則, 第 2 / 2 頁
鳥戲
評價:+45-0
帳號:gameofbird
【私人訊息】
等級:大學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天天有酒喝(kun035)
麻吉跟他老婆都是我的好朋友,也都認識十多年了,要吵架當然雙方都有其說詞。
買太多仍是主因,放在那不喝,我們這些當朋友的也是心癢癢(誤交損友!!??)
反正大家都有喝到,喝了傷肝,但至少不傷心,就算了
再次提醒站友:理性品飲,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喝酒請搭計程車,搭計程車請勿毆打運將!!!
引言:
這二天看了 大大 精采的分析
又加上今天的註解,似乎 大大的朋友吵架的原因,不是因為買太多?而是因為五十箱放在那 礙眼?
居然可以喝掉就解決問題
。 不如依大大這幾天的意思 。酒不是用來炒的,用當初大大朋友收購成本 ,造福p9 大眾?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慈濟堂濟公活佛
評價:+9-0
帳號:stevenhsu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鳥戲(gameofbi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