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清楚法規...媒體~唉!
討論主題:搞不清楚法規...媒體~唉! [ 醉言醉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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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豆腐太臭會被罰,排骨太香也被罰?台中有一家便當店,因為炸排骨的油煙異味污染濃度超過3倍,被環保局開了10萬元的罰單,業者不服,認為是檢測過程有瑕疵,提起行政訴訟,還說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是聞香下馬才來消費,但還是敗訴。
民眾不相信炸排骨太香也會被罰,但是環保局這張10萬元的罰單可不是假的,環保局說,肚子餓的人聞炸排骨味道很香,但是吃飽的人聞感受就不一樣,附近民眾也表示,整天聞油煙味很受不了。環保局是根據便當店附近的住戶六度陳情油煙味擾人,兩度來檢測都超過標準,但是業者不服,認為是環保局的檢測方式有瑕疵,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敗訴。
臭豆腐太臭被開罰,炸排骨很香,但還是被罰,業者表示將上訴到底。
最近好幾件因為同樣的事件上新聞,但是看下來總覺得媒體搞不清楚狀況,報導一些會讓人誤會的新聞...
其實同樣的案件一直以來在環境保護的法規分類上,是屬於"異味污染物"
也就是說,只要是讓人覺得不舒服或者是濃度高於周圍環境的特殊氣味,不論香還是臭,都是可以開罰的...可是媒體總是將它傾向於"惡臭",才是需要受罰
拜託這些媒體....多做做功課吧~不是有議員關說或是用自由心證的方式來報導新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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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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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豪酒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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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anwal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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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帶壞的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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