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期....民41年完糧納稅(田賦實物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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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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菰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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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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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老酒交流(a8332036)
應均為民國41年開徵 故單據皆以"民國四十壹年第二期田賦繳納收據"使用,手邊六張 完稅期間為37年2期起至41年1期 繳納期限都是42年12月31日 完稅收執日均為42年1月7日 僅37年2期 應為被追收補繳 所以完稅日期是42年4月2日 昨日才收集到的小物...還沒加以研究 等有時間在查閱相關 多謝大大的回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