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酒後代駕 國庫署鼓勵業者加註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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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推廣「酒後找代駕」觀念,提高民眾運用酒後代駕接受度,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今天表示,日前已公告新增「找代駕 保平安」、「安全誠無價 酒後找代駕」或「酒後找代駕 平安送到家」等三則酒品警語,呼籲酒類業者在規劃酒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現階段優先或增加標示酒後代駕警語。
國庫署官員說,酒類的警語標示,除了規定字體長寬要達2.65毫米以上,可選擇的警語內容根據「酒類標示管理辦法」規定有「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飲酒過量,害人害己」、「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等五種。
至於酒類在廣告或促銷時,除了應標示「禁止酒駕」外,也應該選擇上述五種警語擇一標示。但顏春蘭指出,鑑於酒駕肇事頻仍,危害國人安全,已請酒類業者於調整酒容器或廣告時,優先或增加標示酒後代駕警語,共同推廣酒後代駕政策。
此外,國庫署也請地方菸酒主管機關協助向提供飲酒場所的販酒業者宣導,對飲酒顧客主動聯繫代駕業者或計程車業者,提供「代客叫車」、「代理駕駛」等服務,以協助飲酒客人平安返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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