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試飲 課菸酒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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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試飲 課菸酒稅
2020-01-30 03:3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民眾闔家出遊,觀光酒廠常是熱門景點之一。國稅局近期接到業者來電詢問,在觀光酒廠中提供遊客免費試喝的酒品,是否要課徵菸酒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對此表示,免費試喝的酒品仍需課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菸酒稅法規定,菸酒稅是在菸酒出廠或進口時課稅,雖然在觀光酒廠提供試喝的酒品,並未出廠,但仍在廠內供消費,應視為出廠繳納菸酒稅。
※ 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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