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品酒網 p9.com.tw

酒駕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初犯即拘立竿見影

討論區搜尋(尚未開放)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酒駕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初犯即拘立竿見影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

brotheruyl

評價:+9-0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brotheruyl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2,280 回應數:913 最近登入時間:2026/07/25 10:31:21 IP:180.217.145.*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酒駕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初犯即拘立竿見影 2019-02-28 21:17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即時報導
 

針對酒駕議題,法務部27日公布酒駕加重處罰刑法修正案,立委費鴻泰今(28)下午提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酒駕者應立即收押禁見3日,他認為此舉「立竿見影、劍及履及,比進入司法程序更明快」。

費鴻泰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為了真正防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應採取預防條例,建立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應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且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應立即收押禁見3天;收押期間不讓被收押者對外聯絡,並將手機沒收3天。

費鴻泰在2月7日也曾發文提議,酒駕初犯者立即收押禁見3天,收押期間不讓被收押者對外聯絡。累犯者依其累犯次數,處3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據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有加暴於人、互相鬥毆、意圖鬥毆而聚眾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修法的妥適性仍有待討論。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這篇話題還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