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打頭陣 秋節家戶購酒今起派送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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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中秋節即將來到!金門縣一○七年中秋節家戶購酒將自今(十九)日起至八月二十五日止七天,將依排定秋節家戶購酒派送行程,首從金沙鎮起在各鄉鎮派送,配售酒品品項為一公升五十三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兩箱)十二瓶,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
秋節家戶購酒各鄉鎮派送期程,依序為:
◆金沙鎮:今(十九)日至八月廿一日,計三天。
◆烈嶼鄉:八月廿一日至八月廿三日,計三天。
◆金湖鎮:八月廿一日至八月廿三日,計三天。
◆金城鎮:八月廿二日至八月廿四日,計三天。
◆金寧鄉:八月廿三日至八月廿五日,計三天。
今年的秋節購酒資格及戶籍作業基準日,係以今年七月三十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於今年九月廿四日(含)年滿二十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無不符合購酒資格者,取得購酒資格:(一)、符合今年端節家戶購酒資格且於去年九月廿四日至戶籍作業基準日此期間連續設籍本縣者。(二)、一○三年十二月廿四日前曾設籍本縣,於去年九月廿四日至戶籍作業基準日此期間連續設籍本縣,且於家戶購酒配售日截止前檢具戶籍資料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但下列情形無須申請認證:1、出生地為金門。2、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W者。(三)、符合家戶購酒資格縣民之配偶或直系卑親屬,於去年九月廿四日至戶籍作業基準日此期間連續設籍本縣,且於家戶購酒配售日截止前檢具戶籍資料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四)、符合家戶購酒資格縣民之外(陸)籍配偶,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且經鄉鎮公所認證者。(五)、符合今年端節家戶購酒之外籍人士,於戶籍作業基準日與其縣民配偶已離婚或其縣民配偶已死亡,仍合法依 親居留本縣者。
另,民眾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可於今年八月二十日至十月九日前,在寧山庫上班時間提領酒品(週一至週五),應於提酒單簽名或蓋章;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此外,縣府財政處公告第一次受理設籍本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今年中秋節家戶購酒認證通過結果,經審查認證通過者計有四十人,得申購中秋節家戶購酒一打。另,其第二次申請將自八月廿七日起至廿九日前,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於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檢具相關資料證件,逕向縣府財政處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請把握自己的權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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