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品酒網 p9.com.tw

整本盜印 還公開發行 這種行為 實在是?

討論區搜尋(尚未開放)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整本盜印 還公開發行 這種行為 實在是?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

盤山人

評價:+41-0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推薦帖勳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taiwan100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22 回應數:413 最近登入時間:2020/03/20 08:25:33 IP:1.163.18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應是收酒同行 貪圖方便所為!當初  動用二位美工  假日加班  拍照上仟圖片去背 歷時一年半編輯  非常辛苦!今日有同行  盜印別人辛苦的成果  有人建議提告  是否傷了同行和氣?  
盜印
正版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3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回應共 18 則, 第 1 / 1 頁

"小梁"

評價:+386-0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愛心獎章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愛心義賣獎章 P9品鑑師

發表時間

帳號:xwa123789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434 回應數:8,112 最近登入時間:2026/05/10 08:04:18 IP:114.26.141.*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提告 + 1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sandman

評價:+46-0

家族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sandman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33 回應數:704 最近登入時間:2024/08/10 14:26:40 IP:180.217.21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侵權行為... 沒啥好講情面的...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恩恩帥

評價:+7-0

發表時間

帳號:custo818

【私人訊息】

等級:大學

推薦: 發表數:5 回應數:133 最近登入時間:2020/08/22 18:09:44 IP:180.217.149.*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當然提告!請問有先付版權費用嗎?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盤山人

評價:+41-0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推薦帖勳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taiwan100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22 回應數:413 最近登入時間:2020/03/20 08:25:33 IP:1.163.18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沒談過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tonglin

評價:+42-0

推薦帖勳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tonglin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16 回應數:1,521 最近登入時間:2025/12/01 23:48:56 IP:49.214.213.*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您好,剛好路過,如是有版權註冊,那您隨便告都可以勝訴,但如只是有著作沒註冊,可能要商請高明的律師,商討是否適合打官司。若對方沒違法,重點就在日後怎防止一樣的事再發生,如何有版權,以上僅供參考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tonglin

評價:+42-0

推薦帖勳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tonglin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16 回應數:1,521 最近登入時間:2025/12/01 23:48:56 IP:49.214.213.*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請教您老酒圖錄這本書那可購得,煩請方便告知,謝謝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Katoming

評價:+24-0

發表時間

帳號:katoming0821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推薦: 發表數:70 回應數:413 最近登入時間:2026/03/24 09:18:40 IP:110.26.73.*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盜用販售是可恥行為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sandman

評價:+46-0

家族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sandman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33 回應數:704 最近登入時間:2024/08/10 14:26:40 IP:180.217.21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就算沒有註冊 光主張照片的版權就玩死對方了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我喝酒

評價:+80-0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stpe2510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13 回應數:670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17 22:00:58 IP:163.20.242.*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不提告,盜印的一定比較便宜,劣幣逐良幣以後誰還有心去做這些對大家有益的事,那麼多酒友一定有當律師的,告贏後開瓶好酒慶祝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老鄭

評價:+49-0

品酒會參加獎章 推薦帖勳章

發表時間

帳號:J5812061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推薦: 發表數:9 回應數:190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31 06:47:34 IP:182.155.209.*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建議彼此妥善商量,主動化解疑慮,不需動輒提告有傷和氣。..........台灣已經夠亂啦!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盤山人

評價:+41-0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推薦帖勳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taiwan100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22 回應數:413 最近登入時間:2020/03/20 08:25:33 IP:1.163.18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因為是整本盜印  除了換封面  封底以外!  才覺得很不受尊重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亂飄阿祥

評價:+189-0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s83107300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16 回應數:17,325 最近登入時間:2025/12/11 23:35:22 IP:1.161.176.*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1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風靜.山

評價:+278-0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liu55855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272 回應數:1,012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31 10:05:23 IP:223.138.98.*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覺得委屈,就告。覺得不需要走法律,就溝通,溝通不了,就走法律。阿豆安捏,而已啊。代誌無概複雜啦~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男子悍

評價:+184-0

家族獎章 愛心獎章 推薦帖勳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ff31168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102 回應數:779 最近登入時間:2025/11/03 21:27:44 IP:223.138.113.*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支持提告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米基

評價:+52-0

發表時間

帳號:arp7913arp

【私人訊息】

等級:大學

推薦: 發表數:5 回應數:36 最近登入時間:2026/05/13 12:58:03 IP:124.11.22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支持風靜.山大大所用模式,先確認你所要目的,在決定用何種方式;一個原則將事情簡單化,祝福你!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小貝貝

評價:+226-0

家族獎章 愛心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Sandy

【私人訊息】

等級:副教授

推薦: 發表數:69 回應數:926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30 07:32:33 IP:114.38.143.*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按現行著作權法已採創作保護原則已如前述,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不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為權利取得要件。又按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權人應與其他一般私權之權利人相同,對其權利之存在自負舉證責任,故著作權人應保留創作過程、發行及其他與權利有關事項之資料,作為證明自身權利之依據,日後發生私權爭執時,由法院依權利人提出之事證,加以認定。此外著作權法為便利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舉證,特於第十三條明定,凡於著作原件或其已發行之著作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本名或眾所週知之別名,或著作之發行日期及地點者,該等表示即生推定之效果。原則上,必須經過著作人同意或是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才能合法利用,否則即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

以上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3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艾莉絲

評價:+398-0

愛心大使獎章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愛心獎章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P9品鑑師

發表時間

帳號:iris523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394 回應數:4,985 最近登入時間:2022/01/04 21:52:52 IP:111.83.14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提告+1 台灣會這麼亂,就是法律不彰,讓事件回歸法律途徑!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1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艾莉絲

評價:+398-0

愛心大使獎章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愛心獎章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P9品鑑師

發表時間

帳號:iris523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394 回應數:4,985 最近登入時間:2022/01/04 21:52:52 IP:111.83.147.*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引言:
按現行著作權法已採創作保護原則已如前述,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不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為權利取得要件。又按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權人應與其他一般私權之權利人相同,對其權利之存在自負舉證責任,故著作權..

法律面的事情,讓專業的來,我們私下煙酒煙酒就好!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