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闖紅燈 警官撞7車釀6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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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2線3星警官張博鈞,21日深夜11時許酒後開車,行經高雄左營瑞豐夜市路口,追撞7輛汽、機車及腳踏車,造成6人受傷,張因酒測值高達0.8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訊後諭令15萬元交保;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痛心與震怒,將從嚴懲處。
40歲張博鈞是刑事局預防科股長,警大66期畢業的他,過去在高雄市警局服務時,參與製作預防犯罪宣導片「愛與鐵血」系列微電影,成功提升警察形象,深受時任局長陳家欽肯定與信任;去年陳升任警政署長,張也北上協助「NPA署長室」臉書的內容構思,是陳的愛將,不料卻因酒駕自毀前程,由於「NPA署長室」曾製作過宣導酒駕防制的圖文,亦對官警三令五申千萬不能酒駕,但身為小編的張員卻仍知法犯法,顯得格外諷刺。
署長愛將 貪杯毀前程
高雄警方表示,張員昨夜因朋友邀宴,喝3瓶啤酒後不勝酒力,先於停車場睡覺休息後,再駕車返回鼓山住處,途中沿左營區裕誠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南屏路路口後欲右轉,疑一時失神未注意車前號誌狀況,闖紅燈擦撞正停等於待轉區的5輛機車、1輛腳踏車及1輛欲左轉的銀色汽車,造成機車、腳踏車騎士及乘客共6人全身多處擦、挫傷,幸好就醫後均無大礙,張員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15萬元交保 調職處分
警政署指出,依規定將張員調離現職,並降調非主管職務,至於張的行政責任,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張除涉公共危險刑責外,也將面臨嚴重的行政懲處,並追究其主管的考核責任。警政署強調,對於杜絕員警酒駕期許與懲處標準,無論幹部與基層,沒有假期,也絕不打折扣。
張員則透過友人表示,他對於酒駕肇事一事,感到非常愧疚,將勇於面對懲處,並對造成警譽受損深感抱歉。另外他也對6名傷者表示歉意,願意賠償一切損失。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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