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生產迎城隍紀念酒 遭插畫家控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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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金酒生產迎城隍紀念酒 遭插畫家控侵權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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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國際插畫獎的繪本作家張哲銘,控告金門酒廠5年前發行迎城隍紀念酒時,涉在酒罈罈身與外盒盜用他創作的《浯島四月十二日迎城隍》繪本圖樣,一審認定金酒侵權,判罰30萬元,承辦包裝設計業務的女股長被判刑6月,另須沒收2800多罈庫存紀念酒,但二審認定金酒非故意侵權,改判無罪免罰,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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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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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龍源(n237486)
但我認為法院是金門縣政府開的
1. 連用別人的畫從事商業行為也能無罪
2. 商標法地名不可入 除金酒其他人不可用
LeeP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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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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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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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真是經典------好笑
常嚐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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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大家都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但我認為法院是金門縣政府開的 1. 連用別人的畫從事商業行為也能無罪
2. 商標法地名不可入 除金酒其他人不可用
一直以為台灣只有一個天龍國

風城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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