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品酒網 p9.com.tw

菸酒管理法新規7月上路

討論區搜尋(尚未開放)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菸酒管理法新規7月上路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

brotheruyl

評價:+9-0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發表時間

帳號:brotheruyl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2,280 回應數:913 最近登入時間:2026/07/25 10:31:21 IP:111.251.160.*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菸酒管理法新規7月上路

2016/3/20

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菸酒管理法第32條新增酒品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及進口酒不得另標示原標籤未標示 事項等規定,將自本(105)年7月1日施行,財政部呼籲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儘速配合辦理,以符規定。
   財政部指出,考量以塑膠材質及紙質為酒盛裝容器之材料,有其安全期限之限制,爰菸酒管理法第32條第1項第8款規定,酒盛裝容器為塑膠材質或紙質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應於直接接觸酒之容器上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
   另為防範業者於酒品標籤上作誇大不實之標示,造成消費者誤信,而影響其權益,菸酒管理法第32條第2項後段規定,進口酒不得另標示原標籤未標示事項。
   違 反上述規定者,依菸酒管理法第50條規定,對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除第1次查獲情形未涉及標示不實或使人誤信者,得先限期改正外,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不遵行者,按次處罰,並沒入違規酒品。至對酒販賣業者,則沒入違規酒品。
   上開菸酒管理法規定,可至財政部國庫署網站(http://www.nta.gov.tw)之菸酒管理業務主題專區查詢。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3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

回應共 1 則, 第 1 / 1 頁

荒神

評價:+117-2

族長獎章 家族獎章 推薦帖勳章 貢獻獎章 踴躍獎章 資深獎章 P9品鑑師

發表時間

帳號:ko121782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367 回應數:8,822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11 14:14:18 IP:180.174.145.*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這法律也有不周延的地方
就算是玻璃或陶瓷容器裝承酒
其瓶口依然要有軟木或塑膠的墊圈來防止滲漏
在長時間後會有老化裂解的問題
也有其使用時限.
所以應該也需規範其保存時限的說.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0 人推薦】 【我要推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