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假劣酒 最重罰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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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制假菸假酒在市面流竄,危害民眾健康,財政部昨(5)日公告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凡是使用不符規定的假酒精製作劣酒者,將加重罰則,最重將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大幅提升到1億元,新法將自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為保障國人健康,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新增,酒類廣告或促銷時,除現有需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來還要增加新警語「禁止酒駕」。
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表示,由於過去曾破獲龐大的假酒案件,市價高達數千萬元,而舊的菸酒管理法僅規定,行政罰可處現值1至5倍罰鍰,但刑罰最高卻只處300萬元罰金,顯然不符比例。
因此,財政部這次修法,特別增加行政罰上限為6,000萬元罰鍰,同時加重刑責,凡是使用變性酒精製得之劣酒,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財政部官員說,新法明確規範「劣酒」的定義。凡是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用酒精以外的酒精類所產製的酒,即屬劣酒,例如主要用於工業用途的變性酒精等,或是變性劑增加不足者,亦不得用於製酒。
國庫署指出,由於報運進口的變性酒精案件,海關經常檢出添加變性劑不足的情形,過去規定酒精變性不符規定者,得視為未變性,卻衍生出許多未經許可輸入的私酒,官民常有處理爭議,因此這次修法同步修正「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以確保國人的飲酒安全。
財政部另表示,新法除提升查緝私劣菸酒,也同步進行法規鬆綁,包括取消非股份有限公司的酒類製造業者年產量限制,並刪除菸酒販賣業者消極資格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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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假劣酒 最重罰1億
2014年12月06日 04: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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