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過量菸酒通關明年開罰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攜帶過量菸酒通關明年開罰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Sunshine_
評價:+2-0
發表時間
帳號:sunshine_
【私人訊息】
等級:博士
推薦:
發表數:158
回應數:199
最近登入時間:2014/06/01 10:05:55
IP:111.251.162.*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攜帶過量菸酒通關明年開罰
2013/12/24
記者董森堡/綜合報導
新年度攜帶過量菸酒通關將開罰!高雄關金門辦事處表示,有鑑於旅客入出境經常發生攜帶過量菸酒的狀況,關務署於明年度將正式開罰,凡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應處罰鍰並沒入,請地區旅客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該處表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目前入境旅客(年滿二十歲者)攜帶菸、酒之免稅數量酒類一公升、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超逾上表免稅數量,均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
另據同辦法第4條規定,目前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同意可辦理繳稅放行之數量為酒類五公升、捲菸五條(一○○○支),或雪茄一二五支,或菸絲五磅,該處特別呼籲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超過上表稅放數量,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或財政部同意文件,方許進口;否則應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限期辦理退運或聲明放棄。
未來,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應處罰鍰並沒入。裁罰基準為捲菸一條五百元、菸絲一磅三千元、雪茄二十五支四千元、酒品一公升二千元。該處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進入國境攜帶菸酒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回應共 1 則, 第 1 / 1 頁
judoken
評價:+126-0
帳號:judoken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推薦:
發表數:12
回應數:3,048
最近登入時間:2026/08/06 19:58:01
IP:101.10.95.*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Sunshine_(sunshine_)
足么壽哦,判死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