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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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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前輩,欠稅多少以上才會被限制出境?因朋友欠錢不還,最近又有買賣房屋有賺錢確不還錢,星期一要去檢舉他沒繳奢侈稅,很希望他因為欠這奢侈稅沒繳而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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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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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想請問各位前輩,欠稅多少以上才會被限制出境?因朋友欠錢不還,最近又有買賣房屋有賺錢確不還錢,星期一要去檢舉他沒繳奢侈稅,很希望他因為欠這奢侈稅沒繳而被限制出境⋯

 

1.依據限制出境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個人欠繳稅捐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欠繳稅捐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稽徵機關應陳報財政部轉 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2.欠稅金額之計算,則是以納稅義務人所有欠繳本稅、滯納金、利息及罰鍰累積加總,不限 稅目、年度及金額,而非以單筆欠稅金額來衡量

3.依同辦法第5條第1款 及第2款規定,一旦被限制出境,必須繳清全部本稅、滯納金、利息及罰鍰,或是提供相當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4.看來可能是您在欠稅金額上認知與國稅局不一致,請您依據上述金額計算方式計算一下金額.

5.依規定,要解除限制出境的方法只有兩種,一為全數繳清,另一為提供十足擔保。依賦稅署統計,去年為求解除限制出境,個人繳回的欠稅金額有一一億元。因此財政部不輕易退讓。

6.但是若採用提供擔保的方式要注意,一旦提供擔保後,您順利出境並返回國內後是無法取消所提供之擔保的喔,擔保品提供之目的,在於保全租稅債權,若欠稅人以提供擔保品,達到解除出境限制目的後,卻仍不繳納滯欠之稅款時,稽徵機關依法即可就該擔保品移送強制執行(附件三)

7.另外如果要提訴願,訴願期間未繳應納稅額半數 欠稅將遭強制執行.(附件二)


====(附件一)

因欠稅被限制出境,必須全部繳清才可以解除

南 區國稅局說明,依據限制出境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個人欠繳稅捐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欠繳稅捐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稽徵機關應陳報財政部轉 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至於欠稅金額之計算,則是以納稅義務人所有欠繳本稅、滯納金、利息及罰鍰累積加總,不限 稅目、年度及金額,而非以單筆欠稅金額來衡量,所以,有些納稅義務人其實是因為多年來數筆欠稅累計達到金額標準,以致被限制出境;

====(附件二)

訴願期間未繳應納稅額半數 欠稅將遭強制執行


    稅捐稽徵法第3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對稅捐稽徵機關復查決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然而,由於實務上常見許多納稅義務人在提起訴願後,卻沒有繳納應納稅額半數,結果最後被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很多納稅義務人往往以為應納稅捐既已在行政救濟中,可以不理會稅款繳納,直到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就全數欠稅金額強制執行時,才覺錯愕及不平。     國稅局說,按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若符合特殊情形,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附件三)

主 題 提供擔保品解除出境限制後,仍須儘速繳清欠稅。 單位 宣導股 稅目別 其他 日期(起) 95.11.15 日期(迄) 96.11.15 詳細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欠稅被限制出境,經提供與欠稅金額相當的擔保,而解除出境限制者,在回國後仍應繳清欠稅(繳清後返還擔保品),否則擔保品將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南區國稅局指出,日前轄內有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多筆欠稅,經所屬臺南市分局多次催繳,該公司均置之不理,因欠繳稅款及罰鍰合計為1,365,800 元,已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限制出境金額標準,乃報請財政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其負責人廖君出境,並將滯 欠稅款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嗣廖君恰有重要商務急欲出境,為順利出國洽商,該公司乃商借相當於欠稅金額之第3人所有定期存單作為擔保,先行解除出境限 制;惟廖君於回國後,卻仍不繳納滯欠稅款,南區國稅局乃將該項擔保品移送強制執行,以抵繳該公司所欠稅款。
        南區國稅局特別強調,擔保品提供之目的,在於保全租稅債權,若欠稅人以提供擔保品,達到解除出境限制目的後,卻仍不繳納滯欠之稅款時,稽徵機關依法即可就該擔保品移送強制執行,故該局呼籲以此方式擔保欠稅的納稅人不可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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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戀高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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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這條路,若對方夠份量,一定查的出來@@..!!你朋友跟你借錢有簽本票給你嗎?或者借據,若有本票就好辦了,直接拿本票去法院聲請裁定,查封他名下財產,亦或是寄存證信函,各縣市法扶會可免費諮尋,建議先打電話預約時間,若親臨現場可能要碰運氣,看有沒有人取消預約直轄市政府也都有駐點(但若真的走了這兩步棋,你就少了一位朋友了)!•••由此可知有財產的人,千萬不要隨便簽本票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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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前輩們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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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去.各鄉,鎮,市,調解會,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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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本票就直接做"本票裁定”規費500~1000省時省事 15天就有結果 無需跑法院 如果是借據或個人支票就伸請支付命令" 一樣不用出庭 規費500 、、、最怕空口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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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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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奢侈稅,不動產的部份是針對買入不滿兩年而再行售出而課徵,也有一些例外條款如名下沒有房子,買入再賣出並不會被課徵;不動產奢侈稅並不以有無賺錢為前題,加上稅捐機關與地政機關彼此都有聯繫,誰沒繳奢侈稅政府都知道,所以大大有沒有檢舉結果都一樣;除非有以人頭來規避奢侈稅,政府並不知道的,這樣檢舉才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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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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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本票裁定...若名下無財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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