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近十二年的「金酒弊案」金門高分院3/5更三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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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前金門縣長陳水在涉及金酒貪瀆案,先前更二審獲判無罪,但福建金門高分院更三審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褫奪公權十年,全案仍可上訴;陳水在昨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和律師討論、提出上訴。
同案其他七名被告中,金酒公司總經理辛寬得、副總經理李增財、研發組代理組長王偲名、亞洲酒品公司負責人吳學良、副總經理李增欽五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時任縣府財政局長翁自保、金酒公司秘書董應發兩人獲判無罪。
金酒貪瀆案發生於民國八十六年間,縣營金酒公司為開發低酒精度的高粱酒「冰心酒」,八十七年由民營亞洲酒品公司取得三十八度酒產製及承銷權,檢調懷疑涉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九十年六月展開調查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一審無期徒刑 二審無罪
九十一年六月,金門地院一審判決陳水在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涉案的還有縣府官員、酒商及民意代表,喧騰一時;九十四年一月,金門高分院二審判決大逆轉,以「無積極確切證據證明陳水在等人涉嫌貪污」,改判陳水在無罪,檢方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金門高分院在九十九年更一審、一○○年更二審均判決無罪。
不過,先前更二審獲判無罪的判決再度逆轉,福建金門高分院更三審判決,陳水在具公務人員身分,經辦公用工程舞弊,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萬元、褫奪公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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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n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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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更是一個寶島啊
一下飛上天’ 一下子掉進海裡’真恐怖
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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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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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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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才知道金酒有外包製造

新手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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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院方一、二審法官判決差異很大,因一審如何判一定會上訴,乾脆你們去二審解決
新任金門某檢察首長上任,找個時間去金門給他傷重一下,是他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