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瓶 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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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討論區列表~金酒幼幼班~
評價:+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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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層面來討論
在P9網 開分享瓶資訊
以實惠的價格來與酒友分享
就這行動過程中 有無觸法?????
回應共 11 則, 第 1 / 1 頁
風車
評價:+66-0
帳號:m6881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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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金酒幼幼班~(NASA101314)
類似的問題
那如果在網路上 大家相招一起買"一瓶酒"再均分呢??
有無觸犯法律的問題??
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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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層面來討論
在P9網 開分享瓶資訊
以實惠的價格來與酒友分享
就這行動過程中 有無觸法?????
說法不同,意義就不同,但應該也會依據實際上的行為.
個人買了以後,分裝販售,比較會有問題.
合資購買,共同分攤,如果沒有明顯實質獲利行為,應不致於為法.
單依字面的解釋是如此
最好能了解立法的目的
才不會觸法
法律是看如何去解釋,如何去認定,動機具有關鍵性.
菜園
評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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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金酒幼幼班~(NASA101314)
先前就相關法規問題寫過一篇,重貼在下方。
關於分享瓶部分,禁止酒類網路交易的規範目的,是防制售酒給未成年人的風險,所以我認為解釋標準仍然在於「是否能辨識購買者的年齡」,而與「是否賺了錢」無關。在這個規範目的下,在網路上開分享瓶,或者號召多人,收了錢一起買酒來開然後分裝寄送,不論有無賺錢,都有錢和酒的交流,而構成買賣;其交易方式如果不能切實辨別參與者的年齡,認定為違法的機會很大。
這篇純粹就事論事。若論主觀願望,是真希望有個單純的交流空間啊!
舊文如下:
------------
小弟很好奇這方面管制的規定如何,查了一下條文,相關的主要有兩條,31、37。看來重點有兩個,一是應要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這部分,
交流的網兄做到的不多。
另一重點是,不得以「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為之,這部分,除非
是交流予本已認識的網兄,或者要求在交流時提供身分辨識文件,否則都
不合規定。
即使是提供身分辨識文件,嚴格說也很難說是合乎規定。因為透過網路,
無法判斷所提供的身分辨識文件,是否真的屬於提供者,或只是拿別人的
文件來充數;只有當面(或者透過視訊)核對文件上的照片與本人,
才有辦法確認。
有趣的是,上面兩項,都與「是否標價」無關。也就是說,若不符合上述
說明,不管標不標價,都有違法之嫌。若符合上述規定,不管標價或不標
價,都不致另生違法問題。
我去看了金酒公司與台灣菸酒公司的官方網站上,都有標價。
個人見解,提供各位大大參考及思考。 參考法條:第三十一條(販賣之禁止規定)【相關罰則】第二項~§56 第一項~§57 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第三十七條(酒廣告或促銷方式之限制)【相關罰則】§55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鼓勵或提倡飲酒。 三、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歐齊
評價:+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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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兄所言及是。
身分辨認是比較難的。
觸法也會是這一部分。
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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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法條
最基本的就是分享不要涉及販售(路徑問題)/廣告行為----面交是合法的
其他,仍是低調一點
法條訂定都有相當解釋空間,除刑法外,要入人於罪都很容易.
除了上述2法條
應該還有其他法律適用規範
天生贏家
評價:+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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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阿..認真來說~~板上如果有打上買或賣就屬於違法
交流.如果打上數字就是違法
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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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aa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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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帳號:天生贏家(bbc456456)
恩阿..認真來說~~板上如果有打上買或賣就屬於違法
交流.如果打上數字就是違法
完整的違法行為販售/不明確購買對象
可辨識購買者身份----至店/面交
運購禁止/運送並無禁止
在店家購買後寄送----是合法的
電話訂購寄送----亦不致違法
大和DH MOTOR
評價:+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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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有賺錢的問題
可能就是稅捐處或國稅局的事了
會不又有逃漏稅的問題
真麻煩.........
還是小心點
台中小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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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從法條來看,只要透過網路交易,都會犯法,
即便合購也一樣,縱使沒賺錢,也是買賣的一種,只是沒有營利的意圖而已。
不過,這個處罰規定是行政罰,處罰鍰而已,並不是刑罰,
因此,若觸犯該條法律,頂多只是罰錢,不會有前科。
實務上,主管機關適用法律時,都只是依照法條的文義解釋去認定,
並不會向法官一樣探究法律背後的目的和精神,所以,電子交易的確是一個可能觸法的地方。
(但會不會真的有人去抓,又是一回事
)。
小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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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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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從法條來看,只要透過網路交易,都會犯法,
即便合購也一樣,縱使沒賺錢,也是買賣的一種,只是沒有營利的意圖而已。
不過,這個處罰規定是行政罰,處罰鍰而已,並不是刑罰,
因此,若觸犯該條法律,頂多只是罰錢,不會有前科。
實務上,主管機關適用法律時,都只是依照法條的文義解釋去認定,
並不會向法官一樣探究法律背後的目的和精神,所以,電子交易的確是一個可能觸法的地方。
(但會不會真的有人去抓,又是一回事
)。
補充以上
酒屬專賣
沒有申請專賣憑證
當然不合法
買賣和契約是以雙方之意思表達
既然是合購.涉及金錢.就有買賣的意思存在
反之.婚宴上.未成年敬酒.要拿什麼法條處罰
所以著眼點應該是在不合法
又不幸被檢舉
又更不幸被捉到的處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