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禮金飛了!這縣市不發錢改發酒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中秋禮金飛了!這縣市不發錢改發酒 [ 其它 ]
回討論區列表brotheruyl
評價:+9-0
帳號:brotheruyl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大選在即,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爭相撒幣、狂刷政策存在感,金門縣政府反其道而行,不發現金,改送酒品;「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慰助金」自2015年2月13日實施,3節各12,000元,然有鑑於縣庫資金短缺,今年中秋節起,決採發放以10年酒基調配的金門高粱酒「感恩釀」。
金門縣政府表示,本節次是首次改發酒品,為使鄉親感受便利,發放方式原則上比照鄉親較熟悉家戶三節配售酒方式辦理;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年滿55歲至64歲,且於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設籍累積滿10年」;本節次符合的年齡資格係民國47年9月30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7年9月29日以前出生者。金門縣政政府提醒,前經申領慰助金並符合本節次資格者,不須再重覆申請。
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8月18日止,到戶籍地鄉鎮公所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8月21日至9月28日。到公所申請時,請備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帳戶存影本(以土銀、郵局為限);委託他人辦理者,需填妥委託書;如採郵寄者,請以雙掛號逕寄戶籍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
此次秋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1、第一階段:9月1日(五)、9月2日(六)至村里領提酒單,代領部分,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9月1日~11月30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
2、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提酒單者)請於10月18日~10月20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酒單,10月18日~11月30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該公司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08:00~11:30、下午13:30~16:30,國定假日、例假日無營業,逾期不再受理本節次發放。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
這篇話題還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