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災難~~又一次在欺騙災民
搜尋功能需登入會員後開放(計劃 14)。
討論主題:88災難~~又一次在欺騙災民
回討論區列表@安迪@
評價:+142-0
帳號:ANDY8127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今天看到報導說.....
失蹤或是沒有找到屍體的家屬都可以申請死亡證明.......
這個政府為了要平息民怨又在搞這把戲....
當初后豐斷橋死亡沒有找到的家屬.到今天為止還有人沒有領到死亡證明書.所以沒有辦法申請保險.....也許死了幾個人所以政府沒有給她們這樣的待遇.
現在死了這麼多人.為了要平息民怨.讓自己有台階下.才幾天就宣布這樣的政策....不免讓人噁心...
后豐斷橋死難的家屬情何以堪阿?
騙~~~~~~~~~~~~騙~~~~~~~~~~~~~~~~騙
回應共 3 則, 第 1 / 1 頁
晉陽
評價:+8-0
帳號:chiehseng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安迪@(ANDY8127)
他們的拿手好戲是「修法」,工具在他們手上,如何裁剪才「合舒」,可謂駕輕就熟
只是:日後如有已報「死亡者」又突然跑出來
要如何善後才好?
當年台藉老兵淪陷大陸至今追認退撫之事
尚未善了。
清風明月
評價:+15-0
帳號:seastand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安迪@(ANDY8127)
查了一下民法第8條的規定: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依據該條文,所以后豐大橋失蹤者,應快可以領到死亡證明;至於本次水災失蹤者,恐怕得等到明年了。@安迪@
評價:+142-0
帳號:ANDY8127
【私人訊息】
等級:教授
【我要回應】 【引言】 【收錄】 【檢舉】
回應帳號:清風明月(seastand)
這次南部的那些失蹤者應該不用等到一年吧.
應該很快就可以領到證明.....不然又很多人會去抗議囉@@